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7〕6号)文件要求,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是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请各相关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反映各单位实验室基本建设和改进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告格式
请参照模板附件1,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填报完成的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91537244@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处安全科(14#202室)。联系人:张晶、李卓寰;联系电话:83656310(短号563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