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06浏览:1055设置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要求,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请各学院组织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对照附件1排查后填写附件2,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在1月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交到14#202室,电子版发送到691537244@qq.com。联系人:张晶、李卓寰;电话83656310(短号56310)。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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