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从采购、使用、存放等方面入手,排查隐患,切实规范气瓶及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保证使用安全。实验室不得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检验不合格或者应当予以报废的气瓶。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对于属于校内固定资产的气瓶,需定期联系检验机构进行检定、检漏、清洗等工作。
二、检查范围
全校涉及存放、使用气瓶、高压灭菌锅、高温、高压反应釜等压力容器的所有实验场所。
三、检查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1.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的气瓶及压力容器情况进行清查,摸清底数,形成台账,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汇总表》(附件1);
2.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中关于实验室气体钢瓶和压力容器的相关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一室一方案”原则落实隐患整改并填写《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3)。
(二)学校专项检查阶段
学校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材料上交阶段
请各单位尽快梳理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情况,在5月6日前将《江苏师范大学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汇总表》(附件1)和《实验室气瓶及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4516497@qq.com,附件3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待复课后交到14#202。
联系人:李卓寰、张晶、张延香;手机号:62666、6540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