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团队进驻分析测试中心实施细则(试行)》(苏师大实〔2022〕9号)文件要求,经团队带头人申请、依托单位审核、学校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批准液流电池及高通量计算团队进驻分析测试中心。请上述团队及时办理相关进驻手续,按期完成进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团队进驻分析测试中心实施细则(试行)》(苏师大实〔2022〕9号)文件要求,经团队带头人申请、依托单位审核、学校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批准液流电池及高通量计算团队进驻分析测试中心。请上述团队及时办理相关进驻手续,按期完成进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