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要求,实验技术系列等十一个系列职称天花板终于拆除,实验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技术创新都将有着持久的影响力。教育部也将出台相关政策,并要我校参与起草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我校实验系列教师表达心声的良好契机。
为充分表达我校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意见,更好完成教育部交办工作任务,兹定于2018年3月9日(周五)下午3:00,在静远楼1305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请以下人员准时参加:人事处、理工科实验室所在单位领导和不少于一位实验教师代表、文科学院领导。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