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30浏览:872设置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 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76 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实验室技术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实验室技术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实验室技术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二、细化管理,科学分析不同专业门类教学实验室、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安全风险因素和行为,并做好应对措施。

三、实行教学实验室安全技术宣传教育考试。

四、定期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

五、做好教学实验室预案管理,应急演练,提高安全应急能力。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并积累好过程性材料,为今后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年报提供必要支撑。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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