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6-11浏览:10设置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项目实验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保障教学科研实验项目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科学研究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操作指南(试行)》(苏科机发〔2022〕218号),《江苏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苏师大实〔2022〕6号),《江苏师范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苏师大发〔2023〕31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经实验项目负责人上报,二级单位和实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学校认定361个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可控,通过评估,现将各单位项目评估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布。

安全风险评估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前的必要举措,通过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可正常开展实验,做好实验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未开展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不得开展实验,因执意开展实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实验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请各单位查缺补漏,对存在遗漏的实验项目及时开展评估,持续做好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管控实验过程的安全风险,预防发生项目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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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