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9浏览:10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为确保我校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设备信息能动态、准确地反映我校设备配置及使用情况,做到“设备账、实物、保管人、存放地”相符,学校将开展半年一次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目的 

检查各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现状,督促各单位提高设备使用管理水平,使设备长期处于“账物人地”相符状态。

二、抽查时间 

2024年6月25日

三、抽查范围 

系统中“正常用”状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家具。“待记账”设备尚未在财务入账,“待处置”设备已进入报废处置流程,均不在本次抽查范围之内;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活动中已上报国资处的有账无物资产亦不在本次抽查范围之内。

四、抽查小组

本次抽查由实验室处组织,国资处和纪委共同参与,抽查小组人员为:黄久龙、刘继平、朱学庆、刘艳玉、郭秀萍。

五、抽查单位

本次被抽查单位有: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教学资源保障中心、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美术学院、健康科学学院。

六、抽查方式

抽查小组随机指定资产编号,现场核查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标签及账物人地各项信息。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抽查结束后我处将汇总情况,网上通报。

联系人:刘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8365630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6月19日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