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实验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通知

时间:2024-06-28浏览:69设置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江苏师范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苏师大实〔20222号)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经过前期排查统计和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学校将开展下一阶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办理范围

不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高压灭菌锅。

(二)办理程序

1.使用人联系设备生产公司到所属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并获得安装告知书,超过购置日期3年的灭菌锅须先到铜山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铜山区长江西路铜山科技创业大厦4层)或云龙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云龙区中山南路131号)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备案以及获得安装告知书。

2.使用人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上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阀、压力表拆卸送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办证所需材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份(见附件),统一交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盖学校公章。

2.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4.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

5.设备出厂资料(合格证、数据表、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各1份,若没有资料的可以与设备厂家联系补齐资料。

6.安全阀、压力表检测报告和复印件各1份。

(四)办证地点

泉山校区到铜山区市场监管局铜山分局(铜山区天府广场9号楼)、云龙校区到云龙区市场监管局第一分局(云龙区彭城街道建国东路80号),并提交所需材料,办理周期为15个工作日。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确实无法补齐设备出厂资料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建议按照相关处置流程进行报废或立即停用。

二、相关要求

1.安全阀、压力表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办理使用登记证不收取费用。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牵头,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等工作。

3.各单位应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41130日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各单位办证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封润泰  联系电话:18852138999

 

 附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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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