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备案表及寒假安全提示的通知

时间:2021-12-30浏览:1253设置

各相关学院(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期前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

1月7日前各单位要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对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压力容器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及整改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学校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做好假期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的统计备案工作。

寒假期间,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值班老师,没有值班老师或值班老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放。开放的实验室由所在单位统计汇总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请于2022年1月6日下午5点前交至实验室处安全科(14#楼202室),电子稿发送到691537244@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656310(短号56310)。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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